【聚焦两会】县人大代表团建议: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 留住乡愁

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秀灵村

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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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保留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它是历史传承的载体,也是深厚人文积淀的反映,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演变,古村落所蕴含的传统建筑风貌、地方文化习俗和人文环境等正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甚至有消亡的危险。

       2月14日,澄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开幕,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反映民声民意。来自永发镇代表团的李向雄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永发镇北部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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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永发镇北部辖区是火山岩古村落的集聚地,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地。据介绍,目前永发镇美墩村、道吉村、美傲村、秀灵村、南轩村、那雅村、美楠村、儒音村等8个自然村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等七部局认定为中国传统古村落。但多年的风雨洗礼,加之部分村民保护意识淡薄,对其文化价值认识有限而又有住房需求,欲拆除村内原有火山岩老宅并在原址上建房,永发镇几个古村落的一些建筑整体环境受到影响。这不仅破坏火山岩建筑群,也威胁着古村落风貌的完整性保留,在如今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加强古村落保护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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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村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还没有明确保护古村落特色风貌的文件条例及相关规定,也无对应的古村落发展规划。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村民建房需求大,又没有规划新的住房;有些房屋年久失修且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加以保护、修缮;财政资金有限、保护经费匮乏等问题让当前的古村落保护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对于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我们永发有很多好想法,古村落既是重要的文化旅游元素,也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的重要内容,可以做好古村落的有效保护与综合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发展旅游经济,进而带动乡村振兴。”永发镇代表团团长李向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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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团建议,在县级层面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研究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以便保护古村落的自然风貌,留住特色文化遗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古建筑发展旅游,对永发镇北部的古村落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多渠道引进人才,引进团队,共同保护开发好古村落,科学制定修缮方案,最大限度地保留老建筑的古朴外观和建筑风格;给予纳入古村落保护的村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让群众有地可建新房居住,更好的保护古村落建筑群。

       古村落承载着历史文化和一代人的回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少不了独具特色的传统村落。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避免过度商业化、避免因开发带来的二次破坏才能防止千城一面,将乡愁留下,让历史文化得以延续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