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金溪模式”

2020-07-21
江西日报 0   |   1

近年来,金溪县在多年的文物保护工作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金溪模式”,即:坚持“五大理念”,建立“八大机制”。目前,该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4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7个、国保单位3处,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

坚持“五大理念”。在建造理念上,“村里做减法,村外做加法”,在村里尽可能不添加新建筑,不添加破坏性设施;而在村外可以增加一些商业性、功能性设施,比如停车场、休息区等。在对待古建筑的态度上,“不做摇钱树,要留传家宝”,要把古村落、古建筑作为传家宝传承下去,不能无序开发,只做“摇钱树;在对待文化传承上,“保护筋骨肉,传承精气神”。“筋骨肉”就是古建筑的一切物件,“精气神”是古村落、古建筑的文化承载,需要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在集聚人气上,“要引外来客,留住原住民”。要吸引外来游客,让古村落活起来,但更重要的是把原住民留下来,充分激发原住民参与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时间安排上,“不砍三板斧,要从长远计”。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包括文化的传承,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不能不分主次、全面开花,要给子孙留下发挥的空间。

建立“八大机制”。设专人抓保护。该县在每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设立了文保员,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装备了“千里眼”“顺风耳”。用奖补来带动。村集体与个人维修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的古建筑,县财政每年安排22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文物部门分别给予20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和补助。投入资金量特别大的项目,列入县“一事一议”增加投入。编规划保规范。县财政分四年时间投入了600多万元,聘请江西师范大学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全面完成了本县70个传统村落《保护性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靠自治防破坏。全县73个重点古村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并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村规民约》,成效比较明显。聚合力严打击。县政府专门出台了《金溪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如无文物部门的书面意见,林业部门不得出具旧木材放行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涉及古建筑拆除与迁移,都必须到文物部门填报《金溪县古建筑拆除、迁移申报审批表》等。争资金解瓶颈。近几年,金溪共争取到各类文物保护资金1亿余元,抢救性修复了一大批古建筑。重宣传促意识。面向全国多个大型机场、高铁站以及全国20多家主流媒体等进行宣传,让金溪古村落誉满中外。广利用显价值。采取个人认养、集体供养、公司托管等措施,广招商、广融资,多形式开发利用古村落文化旅游资源,让文物、文化遗产重焕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