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财政:助力传统村落保护留住历史记忆再谱乡村华章

2020-07-28
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0   |   1

    传统村落是历史文脉延续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金华目前已有104个中国传统村落,总量位居全省第二,基本形成“保护优先、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村民主体”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格局。从2017年起,金华市财政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投入,统筹涉及传统村落保护的各类专项资金,带动县(市、区)及民间投资约4.8亿元,使得传统村落的历史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一、两个率先,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保障

  一是率先在全省启动传统村落立法工作。为增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制保障,金华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传统村落立法工作,并于2019 年6月正式公布《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同时组织编制了《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婺州民居保护利用导则》《金华市传统村落白蚁综合治理导则》《金华市传统村落火灾防控导则》等系列技术导则,坚持保护与利用兼顾原则,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技术指引。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三级保护体系。在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浙江省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基础上,启动市级传统村落评定,研究制定了《金华市传统村落名录申报认定办法》和《金华市传统村落评价标准》,明确市级传统村落认定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标准,截止目前,金华市已公布三批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共有中国传统村落104 个、省级传统村落120 个、市级传统村落162个,率先在全省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保护体系,为精准实施传统村落保护改造夯实基础。

  二、统筹推进,打造传统村落保护浙中特色

  一是启动实施传统村落系统保护工程。印发《金华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对每个市级传统村落给予3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市级预备名录给予1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主要用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启动实施“511保护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保护50个左右的传统村落,修复性保护100幢、除危性保护1000幢传统建筑。二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成效初显。开展传统建筑、传统民居修缮的同时,充分考虑与拓展使用相结合,改造建设文化礼堂、传统娱乐场所、民间艺术表演活动场所、各类专题博物馆等,实现维护修缮与科学利用双提升。截至2019年底,金华市财政已下达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3690万元,用于24个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20个村落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89个文物保护单位(点)的保护工程,全市已配套资金近1亿元用于60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改造,让传统村落重现原貌、重焕生机。

  三、综合施策,激发传统村落传承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推广。着力保护传统村落有形文化遗产,积极推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给予非遗项目传承人专项财政补助,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2 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6人,为有效提高传承人积极性,每人每年可获政府补助2.5 万元。同时通过开展“婺风遗韵·非遗百村文化礼堂行”、“新时代、新生活、新传承”等系列活动,采用口述访谈、传承教学、技艺展示等方式,推进非遗文化在创新中传承,在创新中发展。二是加强对传统村落的融合提升。秉持着保护性开发的理念,大力发展传统村落特色乡村旅游,创新推动“旅游+文化”“旅游+特色体验”,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公厕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工程。在改善传统村落的“硬实力”的同时,增强其“软实力”。2015年至今,金华市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700万元,连续举办8期“海外名校学子走进金华古村落”活动,吸引了70 多个国家近千名海外学子参加,向世界展示了金华传统村落的良好形象,成为金华走向世界的“金名片”。浦江县利用传统建筑作为旅游创客基地,在业态布置上加入“一带一路”元素,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产品,同时设置浦江特色产品展示区,充分展示了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为乡村可持续发展“造血”,以此反哺“活着的古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