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大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展示

兰州市

2020-08-05
兰州日报 0   |   1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兰州市中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通过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展示,为我市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搭建平台,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方案》提出,近期(2016年-2020年),我市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永登县连城镇连城村、西固区河口乡河口村等中国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的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远期(2021年-长期),建立长效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做到乡镇、村社设有机构和人员专门管理,制定完整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村民自觉遵守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村规民约。

《方案》明确,要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插花”混建和新旧村不协调;注重村落历史的完整性,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注重村落价值的完整性,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防止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要注重文化遗产存在的真实性,杜绝无中生有、照搬抄袭;注重文化遗产形态的真实性,避免填塘、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地重建和仿制;注重文化遗产内涵的真实性,防止一味娱乐化等现象;注重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

还要注重经济发展的延续性,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安居乐业;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过度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