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承发展让古村“开新花”

浙江省

2020-08-09
中国建设报 0   |   1

在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推出的百个传统村落中,浙江省“出镜”的有20余个。透过镜头,这些经过千百年岁月洗礼的古村,以“粉墙黛瓦曲巷、小桥流水人家”的“颜值”、古老的乡村故事和沉积深厚的文化底蕴,承载和记录着人们记忆中的乡愁。

浙江经济发达,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地区,大部分保护状况堪忧。为了不让更多的古村落消失,自2012年以来,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部署,精心组织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抓好保护项目实施,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之路,让千百年的古村焕发了新的生命力。

摸家底出资金完善顶层设计

把家底摸清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第一步。按照“发现一个、调查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截至目前,浙江已把1300余个传统村落列入保护范畴,所有信息数据录入传统村落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按照“一村一档”建档立案。其中,176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入选总量在全国排名第三,仅次于云南、贵州。

传统村落保护离不开资金支持,政府投入的资金使浙江一大批传统村落率先得到有效保护和良性发展。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何青峰介绍,在176个中国传统村落中,已有169个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5.07亿元以上。另外,在2012年~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6.13亿元,支持全省85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建设,按照一类村补助700万元、二类村补助500万元的标准,每年推进4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

在机制建设上,浙江成立全省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工作组,每个传统村落确定1名省级专家,对口指导实施保护修缮项目。同时,建立了村级联络员制度。每个传统村落由一名村民担任联络员,负责宣传保护政策、反映项目进展、及时报告出现的问题。

如何让传统村落保护的理念落地,政策执行到位,基层工作人员是主体。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面向基层干部群众举办传统村落保护专题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现场参观学习,让“一线保护者”转变思想观念,拓宽认知视野,变被动保护为自觉保护、自发保护。同时,举办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比武和理论教育活动,着力培育一支坚强有力的传统村落保护人才队伍。

“虽然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机制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范围不够全面、载体不够有效、方法不够科学等一系列问题,保护工作的刚度、力度和进度都亟待加强。”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为此,8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顶层设计。

据该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保护的紧迫性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分级保护名录,将全省现存为数不多的传统村落尽可能列入保护名录;二是解决发展的必要性问题,即每年选择部分传统村落开展重点保护,使其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同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三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问题,即要为传统村落实现有效保护发展创造良好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政策保障、技术支撑、人才培育等各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