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杰舜:传统村落文化保护要综合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 评《广西传统村落文化保护路径新探》

2020-11-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徐杰舜 0   |   1

一、从研究背景来看,符合现代历史发展潮流

  这篇文章结构分明,内容翔实。作者从少数民族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入手,研究在现代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自己的对策。

  选择这样的课题进行研究,是颇为符合现代历史发展潮流的。自我国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对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重视日益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地方保护规范在不断地建设,相关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这个概念的出现和应用,实际上扩大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对保护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种类繁多的传统文化是十分有益的。而且,为了鼓励各国启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0年正式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方案,规定每个国家都有机会申报,但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这种申报工作一方面有利于各个国家对自己的文化进行保护,让传统文化得以延续。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一种盲目的“申报热潮”,正所谓“不保护还好,一保护就不得了”,申报狂潮的反面作用也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当然,这只是提醒我们,要使用合适的方法来保护。

  正是在这种狂热的情绪下,我们需要去思考,究竟什么样的“保护”,才是最有利于传统村落文化生存和发展的?

  二、从研究内容看,对策实用有效

  再者,说到对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不得不提的是全球化经济的影响,当全球化像一个巨大的雪球滚过来的时候,诚如作者在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少数民族地区的生存环境、经济状况都不可遏止地遭受一次巨大的冲击。在这种冲击下,传统村落文化作为一种相对“传统”的文化,和当代文化似乎被放在了两个对立面上。作者在文中还提到,在这种状况下,外来文化逐渐占据了上风,少数民族地区生存环境的改变使得传统文化无以为继;年轻人为了经济背井离乡,传承人出现危机……所以,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遇到了种种问题。那么,这种矛盾是否能解决?是不是可以找到一个出路,融合这两者,推动传统村落文化的发展,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合理的保护?

  在文中,作者针对这种现状,提出了五点对策,这五点对策涵盖范围极广,对解决这类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一是加强村落文化保护,传承村落文化遗产。迄今尚存的传统村落,是广西12个世居民族近千年来民族传统文化的侧写,更是传承传统农业、农村、乡土文化的基础,其存在为一个地方带来了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同时也让新农村建设有了更坚实的乡土文化基础。所以,虽然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便民利民、宜居卫生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但在实践操作时必须要重视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

  二是优化村民居住环境,推动村落文化多元发展。在保护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过程中,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才能实现新农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目标。一方面,针对当前广西一些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要加强挂牌保护,而对于一些已经挂牌保护,但发展程度较为落后的传统村落,就应该充分利用好其文化遗产资源,实现保护与开发并举,推动村落文化多元发展。

  三是缓解传统村落空心化趋势,加强未成年人教育。要在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需要缓解当前传统村落空心化趋势,增强传统村落未成年教育。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很大一部分传统村落青壮年都选择外出打工,导致传统村落存在严重的空心化问题,人口流失严重。所以,一方面传统村落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避免适龄儿童因教育原因离开传统村落。

  四是加强村落文化景观保护。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处理好传统村落文化发展与保护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农村发展格局与生产方式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农村传统建筑风格也逐渐被现代建筑风格同化。要依托古村落文化遗产与自然景观资源,进行多产业资源整合与重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村落景观环境。

  五是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文化遗产保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发展也逐渐向外围延伸,很多相邻乡村的土地被开发,取而代之的是工业、商业、居住区,从而出现了城乡结合部。关于城乡结合部的遗产保护,不能仅注重对遗产进行保护,同时还要重视对遗产生存环境的保护,将遗产保护与周围环境保护相结合,为村落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只有在文化生态得以完整保存的前提下,与之相依存的文物古迹与文化记忆才能有所依附,历史文脉才能得到传承与持续发展。

  所以,作者分别从保护主体、引导者、保护对象和法律的健全几个角度切入谈这个问题,是较为全面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