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

2021-01-24
王纪洪 李巧 0   |   1

来源:江南都市报·ZAKER南昌

江南都市报讯 王纪洪、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1 月 10 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传统村落整体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 ”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对加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顶层设计,指导全省传统村落整体性、系统性、有效性保护,着力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加快推进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分为现状调研、整体保护框架、保护规划、发展规划、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期限、近远期目标、总体任务,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现状、特征和价值进行了调研,根据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现状,进行了等级评价,并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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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初步构建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全省传统村落得到基本保护,村落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传统村落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 的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到 2035 年,全省传统村落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建成 3 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区,作为江西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的样板区、传统文化的重要展示区和示范区。

《规划》构建了以 “ 婺源—浮梁” 、“ 金溪—临川—资溪 ”、“ 吉安—吉水—泰和—安福 ”三个聚集核为核心,以乐平、靖安—安义、丰城—高安—进贤、乐安、南城—南丰、井冈山、于都—赣县、瑞金、龙南—全南—定南等九处传统村落聚集片区为支撑,以点状分布传统村落为基础的“ 三核—九片—多点 ” 的整体保护格局。对传统村落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分类指引,根据传统村落的资源情况、产业特点和发展条件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别提出适应不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思路,即重点发展、嵌入发展、融合发展、活化传承等四种发展思路,并对传统村落所依托的城市、产业、交通、旅游服务等支撑体系提出完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