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古村落保护工作

山西古村落​

2021-01-29
山西古村落 0   |   1

山西古村落

 image.png

基本情况

据统计,山西是全国现存古代建筑最多的省份,被誉为“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宝库”,唐、宋、辽、金及之前木构建筑占全国总数的70%以上。

由于山西历来重视古村落营造,再加上这里文化厚重、资源富庶、晋商崛起和巧匠云集,使得山西地区的村落人居环境一直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准,也留下了大量反映农耕文化、军事文化、晋商文化等特色鲜明的古村落。山西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0处,排名居全国第3位,占全国528处的7.6%。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29处,排名居全国第4位,占全国2555处的5%。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5处。省级传统村落286处。已登记建档1435处,数量居全国第4位,占全国调查总数19636处的7.3%。

目前,山西古村落保护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一些极具价值和特色的空间格局、历史环境遭到破坏;村落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保护修复资金匮乏;国家下达保护资金由于无法统筹使用,使用效率不高;许多历经百年的传统民居亟待抢救性维修;,部分民居由于年久失修,正快速消失。因此,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出台政策法规

出台全省古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省市县三级多部门工作机制,明晰责任主体,理顺保护与发展关系,建立社会资本进入渠道,探索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

二、改善人居环境

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投入,特别是在县级层面统筹使用保护资金。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历史院落挂牌保护和抢救性修复,促进古村落人居环境水平提升,保持古村落的生机与活力,为旅游发展提供硬件基础。

三、开展保护试点

结合山西被列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根据党的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将沁河流域古村落群列为全省古村落保护利用试点,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打造美丽乡村连片发展区。

四、鼓励文化旅游

将古村落保护发展与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结合起来,把弘扬乡村文化作为彰显村庄特色的核心,围绕历史院落修复、乡土特色打造、休闲旅游营造,增强农村发展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软实力,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形成古村落保护与经济发展互保、美丽乡村与农民富裕的共进局面。

五、强化培训宣传

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工匠队伍的建设,组织系统学习有关政策、理论和技术规范,并进行经验交流,提高推进古村落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舆论宣传,适时召开由国内外专家参加的传统村落现场交流会。开展全方位宣传,深化全社会对古村落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