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崖口村:田园飘色绝佳景 “人民公社”致富路

崖口村

2021-02-21
来源:中山档案方志 文:黄肇敏 0   |   1

崖口村位于中山市南朗镇东南部,始建于元至顺元年(1330年),由谭氏迁至此村。因地处珠江口崖门山西北侧,背山靠海,原为五桂山东面出海口,故命村名为崖口,含东堡、中堡、西堡、陆家、杨家、化美、平山、向西八个村落,称“崖口八堡”。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和、人勤物丰,能耕能种能养,是得天独厚的富庶之地,被誉为“海上牧场、花园渔村”,并先后获得“广东省最美乡村示范区” “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等荣誉称号。

崖口村海边滩涂长有“地球绿色活化石”之称的红树林,视野开阔的长堤坝两边是大海和虾塘、一望无垠的3000亩水稻田、大片的围垦养殖场、20余千米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浅海滩涂,形成珠三角地区难得的围垦海域景观。该村围垦区域风光优美,位于咸淡水交界处,盛产虾、蟹等水产品,村中燕石围形成的海鲜美食街声名远播,港澳和省内外食客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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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口红树林

相传古时,伶仃洋发生大海啸,造成邻近的崖口村房屋倒塌、瘟疫流行。村中一对郎中的后人谭姓夫妇,将祖传的偏方熬成药汤,免费赠予村民服用,村民霍然而愈,纷纷称颂谭姓夫妇为“活菩萨”。后谭某夫妇先后死去,村中一位纸扎艺人感怀其恩情,按“活菩萨”生前模样扎制纸人,由其4个儿子抬着纸人参加送葬,出殡当天,正是农历五月初六。这便是今天崖口飘色之雏形。

据清同治《香山县志》载“每遇神诞日,张灯歌唱,曰打醮,盛饰仪从,舁神过市,曰‘出游’。为鱼、龙、狮、象,鸣钲叠鼓,盛饰童男女为故事,曰‘出会景’。”崖口飘色一直沿袭至今,主要以民间传说、故事为题材,最大特点是设计独特的“秋千色”,即男、女童扮演的人物不固定在色梗上,巡游时会像荡秋千一样上下飘动,玲珑飘逸。2004年,南朗镇凭借崖口飘色被广东省文化厅命名为“广东省民俗民间艺术之乡”。2008年,崖口飘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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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五月初六,崖口村举办的飘色出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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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口飘色巡游队伍

同时,崖口村还是广东省内现存唯一仍保留“人民公社”生产方式的村落。崖口村之所以未实施包产到户政策,是由于该村紧靠港澳,当年青壮年村民大量流失,留下一些老弱幼小村民,如果实行家庭承包,许多人家的地种不上,完不成国家规定的粮食收购任务,出于抱团抵御风险的需要,崖口村的“人民公社”体制便保留了下来。

时任党支部书记的陆汉满组织留在村里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围海造田。十几年时间,围出了3万多亩滩涂地,为崖口村创造出一大笔财富。村庄内部设立大队和生产队,全村分成13个生产队,村庄的集体资产全部由大队和下属13个生产队集中经营,经营收入在大队内部按劳分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崖口村形成“一村两制”的模式,即包括处于核心地位的集体制度,实施按劳分配,以及为了保障集体经济的运转而利用的外围市场机制。其中3000亩水稻田是集体制度的核心体现,实行工分制以及自由择业制;而外围市场机制主要指将该村开垦形成的滩涂地出租,利用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收取租金。在陆汉满的带领下,崖口村在数十年间发展中取得较大的成效,崖口村村民也迅速走向致富的道路。村土地面积扩大了6倍,在当时成为珠三角屈指可数的大村。仅地租收入,每年就超过1000万元。至2011年陆汉满卸任村支书,他已为这个3000多人的村庄积累财富多达五六十个亿。现在,崖口村民虽然保留着“社员”的称号,但实质上都已成为村里的“股民”。村民既计工分算报酬,同时也享受着村集体股份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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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西村田园风光

近年来,崖口村凭着“珠三角最后的‘人民公社’”以及崖口飘色这两块招牌,盘活古村文化、公社文化、飘色、水田、红树林、海滩等特色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崖口村村民将在致富的道路上奋力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