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如何将传统村落建成一座露天博物馆(上)

乡村规划

2021-02-25
温昊阳 、蒲娇 0   |   1


文博山西

 

近年来,博物馆成为公众喜爱的文化“打卡”地,博物馆的形态也越来越丰富,常见的有艺术类、历史类、科学类博物馆等。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博物馆,当中就包括露天博物馆。

 

露天博物馆,与传统的室内博物馆不同,欧洲露天博物馆协会将其定义为:“在户外环境下,科学系统地收藏作为结构单位和功能实体的各类建筑物,展现相关的居住类型、住宅、经济和技术。”

 

传统村落,是一种农耕社会的遗产,同时又饱含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它们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露天博物馆。如何对其进行保护,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的样式有哪些,建立原则是什么,一直以来,不断引发着新的探索和思考。

 

本期推出的文章,即为对露天博物馆的“中国思考”: 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模式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意义。作者为:山西省政协智库专家、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博士、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成员温昊阳,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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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农耕文明史的国家,中国广袤的土地上遍布着众多形态各异、风情各具、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传统村落体现着当地的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村镇空间格局,反映着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可以说,每一座蕴含传统文化的村落,都是活着的文化遗产,体现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和空间记忆。早在2013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曾经提出要让村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不容忽视的是中国高速城镇化的社会大背景。随着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民的主要经济生产方式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业,不少地区撤村并点,大量村落出现空心化、农业土地闲置的现象。如何改变此类渐失生命活力的传统村落“坐以待毙”的困境,将散落乡野中零散又珍贵的民居集中起来科学保护,使根植于其中的文化根脉得以蔓延续传,让文化空间在保持本真性的基础上维持留存,是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在建设中期望实现的目标。

 

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

本土化的文化保护实践

“露天博物馆”或“户外博物馆”可译为“Open Air Museum”。最早的露天博物馆,是于1891年建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吉尔卡登岛上的斯堪森露天博物馆。在建筑领域及生态领域的研究中,露天博物馆概念的运用并不陌生。欧洲露天博物馆协会(Association of European Open Air Museums)在官方网站将其定义为:“在户外环境下,科学系统地收藏作为结构单位和功能实体的各类建筑物,展现相关的居住类型、住宅、经济和技术。”

 

传统村落作为形成年代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但同时又是与现有的两大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不相同的另一类遗产。正因为传统村落是一种农耕社会的遗产,同时又饱含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对其保护,出现了与现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与方法完全不同的巨大难题。直至2015年,冯骥才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传统村落保护的两种新方式》一文中提出“加快建立露天博物馆,以利集中保护与展示”的观点,并认为这是除却“名录保护”与“连片保护”之外,对那些有历史文化价值、零散的历史民居的保存,是一种“收藏和展示历史民居建筑及其生活方式的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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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堪森露天博物馆

 

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中的“活态”,是相对于传统博物馆的“静态”而言所产生的概念。后者是将文化事项移到一个博物馆建筑中,加以保护和陈列。传统村落作为农耕社会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承载着大量的精神遗产,不仅包括各类“非遗”,还有大量独特的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乡约乡规、生产方式等,它们作为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内涵,深植于村落,也是各种“非遗”不能脱离的“生命土壤”。因此说“不见森林,只见树木”式的保护并不适合传统村落的保护。

 

归根到底,露天博物馆与传统博物馆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注重对“历史民居及生活细节的活态保存”。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民族最大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体,有着活态性及不可控性的特点,对它的保护可谓是本土化的文化保护的最全面、最艰巨的一次实践,其中最重要的是贯彻“以人为轴心”的思维。